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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馬超 通訊員陳向東 顧建兵 江蘇省南通市港閘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原副主任陸金山受賄案,近日由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一審法院判處陸金山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的判決。
  法院查明,2002年至2013年期間,陸金山利用擔任南通市港閘區閘西鄉副鄉長、天生港鎮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及主任、南通港閘經濟開發區經濟發展局局長、南通港閘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之便,為南通市亞聯針織染整有限公司等公司在購買破產企業資產、協調供汽糾紛、返還徵地款等方面提供便利,非法收受上述公司相關負責人所送人民幣、返利卡共計人民幣118600元、美元1000元、澳元2000元。案發後,陸金山的親屬代為退出贓款人民幣10萬元。
  玩忽職守
  副局長失職致稅收受損
  本報訊 記者黃輝 通訊員趙春華 江西省井岡山經濟開發區國稅局原副局長利用職務便利受賄索賄,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近日,經江西省吉安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法院以受賄罪、玩忽職守罪兩罪並罰,判處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6年。
  經查,肖某任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國稅局副局長期間,非法收受他人賄賂10.45萬元,同時索要他人賄賂兩萬元。此外,肖某在辦理福利企業退稅過程中玩忽職守,致使企業虛報殘疾用工數,騙取134餘萬元國家退稅款。
  妨害公務
  傳銷人員暴力抗法獲刑
  本報訊 見習記者範天嬌 執法人員在清查傳銷窩點時,被百餘名傳銷人員毆打。這起曾經轟動一時的傳銷人員暴力抗法事件中的“領頭人”,因犯妨害公務罪,近日被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4個月。
  2013年5月15日晚,合肥市包河區工商局和綜治辦等單位派出二十餘名執法人員清查傳銷窩點。在執法過程中,被告人張某伙同百餘名涉傳人員持鐵棍毆打執法人員,致多名民警及執法人員受傷。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並致多名民警及其他執法人員受傷,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在共同犯罪中,張某召集並現場指揮他人毆打執法人員,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沉迷賭博
  車隊主管侵吞工廠8萬元
  本報海口10月13日電 記者邢東偉通訊員沈玉華 崔善紅 海南省海口市環保污油脂處理廠車隊主管馬某利用職務便利,挪用8萬餘元公款購買私彩賭博及日常消費。今天,海口市龍華區法院一審以挪用資金罪判處馬某有期徒刑1年10個月。
  2013年1月至8月,馬某利用擔任海口環保污油脂處理廠車隊、食堂採購、潲水油收購主管的職務便利,支出業務借用款共計316386.35元。其間,馬某按照業務流程沖抵業務還款共計229813.59元,剩餘86572.76元被其挪用於購買私彩賭博及日常消費。2013年8月30日,馬某離開海口環保污油脂處理廠,至今未還款。
  (原標題:受賄13萬南通一干部被判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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