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晉峰通訊員楊傑)春節、元宵節期間,親朋聚會很多,席間難免飲酒助興,但喝了酒可千萬別開車。昨日,交警部門公佈了一起嫌疑人春節前醉駕肇事致人死亡案件,嫌疑人不得不在看守所里過膠原蛋白年,並於2月8日被批捕。負責處理這起事故的小店二大事故中隊民警介紹,1月26日(臘月廿六)晚,24歲的我市人張某參加單位聚餐,席間喝了不少白酒。聚餐前,張某把車放在位於農科北路的單位院里,聚餐結束後,張某和同事一起返回單位,休息了約半個小時。當晚9時10分左右,張某獨自駕車離開單位,準備回位於六七公裡外的黃陵鄉的家中,但僅僅開出數百米,就在太原綜合高級中學西門路段,因操作失誤在逆行狀態下迎面撞上騎摩托車的黑龍江人李某,致李某傷重搶救無效身亡。民警介紹,撞傷李某後,張某的北斗星牌轎車又撞上了旁邊一棵樹,因為是側面撞擊,張某撿回一條命,如果是正面撞擊,張某恐怕已經命喪黃泉。事故發生後,小店二大隊事故中隊民警立即出警,在醫院將正在治療的張某控制。經血液酒精檢測,張某每百毫升中含有214.85毫克酒精,是醉駕標準的近3倍,可以說已經爛醉如泥。經交警部門認定,張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1月27日,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2月8日張某被小店區檢察院批准逮捕,現被羈押在太原市第二看守所。交警提醒大家:千萬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不要因一時僥幸,釀成大錯。  (原標題:年根兒醉駕撞死人 看守所里過大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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